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决定,中国收养中心于2011年2月15日更名为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。除继续负责中国政府委托的涉外收养工作外,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还将负责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的开发、管理和维护,承担民政部委托的儿童福利和国内收养相关工作,并承办民政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