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出收养是指根据收养家庭撤消收养的申请,中止该收养申请文件的审批程序,将文件退回收养组织。
办理退出收养,需要收养组织向“中心”办公室递交申请办理退出收养的函(原件、中文件),需要写明以下内容: (1)标题:关于申请办理退出收养程序的函 (2)递交收养申请文件的机构名称 (3)收养家庭姓名(要求与护照姓名相同) (4)收养家庭的申请文件在“中心”的登记日期 (5)收养家庭提出 退出收养 的原因 (6)收养组织的意见 (7)收养组织负责人或中国项目负责人签字 (8)收养家庭给收养组织的申请信